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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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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刘安碧 审核:黄卫平 网编:刘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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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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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凉山州农业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职能简介。
承担围绕凉山州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农、牧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类研究。具体为:开展作物新品种引进、选育和配套种植技术研究与应用,水果、蔬菜、荞麦、蚕桑、烤烟、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研究与应用;开展作物病虫草鼠害等灾变规律及应对技术研究,农产品安全及公共卫生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土壤、肥料等质量检测、应用、评价、研发与土壤保育与污染损害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畜禽遗传资源评估、保护、引种、选育与养殖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与畜禽产品安全及公共卫生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牧草种质资源收集整理、评价、保护与开发利用,牧草引种、选育、栽培、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动物营养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现代农牧业机械设备、设施引进、研发示范与推广应用等工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交易等;开展乡村经济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研究与应用。

二、2024年主要工作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州农科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委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遵循指引,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激发创新动能、提升治理效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激发创新发展动力,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深入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与工作实践融合贯通,为协同创新做好思想保障;加强统战群团建设,推动构建服务全院高质量发展“一盘棋”格局。
2、着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办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织干部培训,提升干部“七种”能力;强化干部交流挂职工作,在实践中锻炼培养干部;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3、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洁风险;以“治未病”思维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源头治理和干部例行约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以“严管”形成外在压力,以“厚爱”激发内在动力,释放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4、深化党建+科研双线运行机制,为农业强州建设增强科技动能。
(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构筑高水平人才雁阵
1、广泛汇聚优质人才资源。科学精准用好编制资源,依托凉山州人才引进计划,重点支持保障优势学科团队人才引进需求;制定特聘专家聘用制度,招引人才,快速提升相应学科水平。
2、加大人才自主培养力度。建立资深专家与新进专业技术人员传帮带制度,做好青年科技人才个性化成长服务;出台本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补助制度;制定重大项目、重要课题“接班人”培养制度。
(三)、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
1、破除影响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建议州委、州政府参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农业科研院所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2]3号)相关政策规定,借鉴省农科院及成都、绵阳、攀枝花等地区农业科研机构运行的先进经验,制定出台《关于赋权赋能州属农业科研机构在建设“农业强州”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发挥创新作用的若干政策措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深化农业科研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主动破除科研体制障碍。
2、赋权赋能落实科研机构运行自主权。理顺州农科院与农业农村局之间的工作关系,充分尊重和完善落实农业科研机构自主权。提高农科院内设机构调整、用编进人、引进人才、职称评聘等重要事项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科研基地建设,优化科研体系布局
1、建设“1+N”试验场站。根据州委“一核一谷三带”的新发展格局,立足生态差异,分别在盐源、会东、越西、布拖设立四个区域性试验场站。
2、增强凉山州农科院安宁基地建设,建成凉山州农科院科技创新示范园。
3、在海南陵水长期流转30亩土地作为南繁基地。
4、进一步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重点以州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加强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合作,深化与州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
(五)、坚持产学研融合,持续升级成果转化能力。
1、制度保障。细化《凉山州农科院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配套技术服务、科研经费管理、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方面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畅通执行渠道,充分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动力。
2、平台建设。建设凉山州农业技术转移转化平台。
3、推动产业创新联盟实质化运行。探索建立“创新技术化—技术商业化—商品产业化—产业规模化”的科企联创机制。推进成果产业化应用,帮助2-3家企业打造品牌、升级产业和转型发展。
(六)、加强创新团队建设,提升院所治理能力水平
1、着力提升创新团队建设水平。制定团队三年发展目标,建立考核指标;重点打造1-2个团队建设样板,在方向凝练、成果培养上下功夫,研究提出适合本学科的团队建设标准。积极争取省农业农村厅设立“四川彝族山区特色农业”创新团队;围绕“6+8”产业体系,组织优势学科团队联合开展重大科技需求调研,凝练提出科技攻关选题及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持续加强项目组织协调,争取一批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的重点项目及课题落地。
2、精准引导培育成果产出。建立重大科研成果任务清单,形成院所两级培育方案,每个团队梳理出1-2项年度重大技术创新任务,每个所梳理出2-3个重大成果培育目标;院层面重点组织2-3个有潜力的重大成果冲击国家、省部级奖项。
3、加快构建现代化管理服务体系。聚焦科技创新、科技服务、人事人才、院所治理等重点板块,系统梳理和完善重点政策制度,形成符合发展需要的制度政策体系;主动跟进院创新团队和各类协同创新组织需求,建立全方位、一体化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流程便捷化水平。
总之,州农科院要在建设“农业强州”、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发挥科技这一关键变量的引领支撑作用,为凉山农业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第二部分  凉山州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单位预算表
凉山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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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凉山州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凉山州农业科学研究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凉山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4694.2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3.3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93.32万元,主要是凉山州农科院2024年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凉山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收入预算4694.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10.97万元,占6.6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83.23万元,占93.3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凉山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支出预算469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7.59万元,占91.76%;项目支出386.61万元,占8.2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94.2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3.3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主要是凉山州农科院2024年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4.2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3138.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69万元、农林水支出9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83.2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3.83万元,主要是凉山州农科院2024年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2846.7万元,占64.9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00万元,占21.15%;卫生健康支出253.69万元,占5.78%;农林水支出75.64万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280.2万元,占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846.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426.8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33.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6.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8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5.6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保障科研项目正常开展。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07.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0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504.66万元,主要包括:电费、 劳务费、水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咨询费、专用材料费、 维修(护)费、福利费、 印刷费、物业管理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农科院预算无需要因公出国业务需求。根据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港澳办)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较2023年预算下降0.4%。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标准。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州内外公务来访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23.62%。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购买一辆业务用车,2024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8万元。
单位现有业务用车5辆,后勤服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5辆,大型客、货车辆,其他(面包车)0辆(农科院公务用车编制共7辆,实有6辆;其中:财政拨款经费6辆,自行承担经费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购置业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万元,用于5辆业务用车、1辆后勤服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公务出行等工作开展(农科院公务用车编制共7辆,实有6辆;其中:财政拨款经费6辆,自行承担经费1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业务用车5辆、后勤服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凉山州农科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涉及预算469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94.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应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二十)维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费用。
(二十一)政府采购 :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采购对象必须属于采购目录或达到限额标准,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政府采购。

 
责任编辑: 计财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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