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集中开展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图文)
2016年12月27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关于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确认核定工作的会议。
首先,州人社局工资科史昂科长讲解了如何认定并计算连续工龄。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核定工作,事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符合国家和省工龄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中,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限(按月计算)。
最后,州人社局周春萍同志给大家解释了作为可视同缴费年限和不可视同缴费年限的几种情况,统一了政策口径,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单位确认、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核定工作。